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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防体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思考

 

  从单一的人防体制向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民防体制转变,这是我国人防系统正在进行的重大探索。从各地进行民防体制改革和建设的现状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一些主要的存在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严重阻碍民防体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问题之一:对民防体制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
  近年来,我们在民防体制的改革和建设上,举步维艰,进展迟缓,即使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只是一些“小打小闹”,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民防体制建设的认识存在误区,归纳起来主要有:
  一是认为人防向民防转变,进行民防体制建设的条件尤其是宏观上的条件不成熟、不具备,我们只有等待观望;
  二是认为人防系统的主要任务就是战时防空,进行民防体制改革和建设,这是越职越权,多管事;
  三是认为应付突发事件,组织防灾救灾,各级政府专门设有应急办,相对应的有很多职能部门和单位,人防部门难以担负;
  四是认为既然搞民防体制建设,实行“两防一体化”,就要大包大揽,将各相关部门的对应职能全划归人防,将涉及防空防灾的所有工作全部担当起来,等等。
  对策: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观念的创新与解放决定着民防改革的前途和方向。我们必须先解决这些认识上的偏差,民防体制建设才能不断发展。首先,必须加强学习教育,统一人防系统对民防体制建设的认识。要组织理论上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关于改革开放的理论,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开展时事形势教育,深刻认识在战争的威胁虽然存在,但是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流的时代大背景下,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不断发展并将继续深化的大趋势下,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实行民防体制,走两防一体化之路的大格局中,我们进行民防体制改革和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感受开展民防体制建设是适应时代和形势的需要,谋求人防新的发展途径,增强人防发展后劲,扩大人防(民防)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推动人防(民防)事业长期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民防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使大家从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误的教训中看到进行民防体制改革和建设的必要,找准开展民防体制建设的方向,从而将民防体制建设推向前进。当前,省人防办正在组织开展的以“五化”建设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就是一种很好的教育形式。通过这次活动,统一了全省人防系统的认识,使我们更深地认识到了进行民防体制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回顾了这几年来我们开展民防改革试点的情况,肯定了成绩,找出了问题,必将有效地推动我省民防体制建设。第二,必须扩大宣传,营造有利于民防体制建设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民防体制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以求取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营造一个大家都来理解、关心、支持民防体制建设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问题之二:民防体制建设缺乏法律支撑
  这几年,有的地方在进行民防改革的试点中,借鉴国外民防的做法,结合身身实际,制定了诸如民防条例等类似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就全国而言,缺少一部民防法律,使得我们各地进行的民防试点在宏观上缺乏法律支撑,难以继续深化。
  对策: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任何一项社会事业都需要有法律作保障。世界上凡是建立了民防体制的国家,都有民防法律法规作保障。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发展健全,其内容触及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样,新兴的民防事业也需要一部法律来支撑和保障。因此,应在《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前提下,制定颁布我国的《民防法》,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配套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进而形成健全完善的民防法制体系,以保证民防体制建设不断深入,推动我国民防事业持续发展。
  问题之三: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繁多、交叉
  目前,我国各类防灾、救灾指挥机构繁多,有的指挥机构在人员组成和队伍使用上相互交叉、重叠,有的指挥机构属于协调性的,组织比较松散,指挥难以做到有力高效,遇到一些突发性灾害,还要建立临时性的组织指挥机构,这种现状难以适应灾害愈来愈频发、愈来愈突然的情况。
  近年来,各地在民防改革试点中,缺少地方党政军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缺少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参与支持,没有建立起统一高效的民防体制,改革只是在人防系统内部进行,有的地方甚至仅仅是多挂了一块民防局(办)的牌子,人还是这些人,队伍还是这支队伍,真正发生突发事件或灾害,民防部门处置不了。
  对策:战时防空或平时防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关系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甚至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没有高效有力的指挥机构进行组织指挥断然不行。笔者以为,宜在现行的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机构和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的领导下,打破行业和部门的界限,坚持统一领导,积极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将相关涉及防空防灾的部门和行业组织成民防体制,在该体制内建立一个高效有力的指挥机构,到了战时防空或平时发生灾害时,都由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以增强城市战时防空袭抗毁坏的能力,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平时防灾救灾的效率,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民防体制建立后,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保证民防体制正常运转,推动民防工作向前发展。一是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在民防工作中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以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民防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各项民防工作制度。要依据民防法律法规,结合各自职责,周密制定民防工作方面的相关制度,使各部门、各行业在具体的防空、防灾、救灾工作中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民防体制高效运转。
  问题之四:民防资源分散、低效
  涉及防空、防灾、救灾方面的资源,如信息资源、技术资源、装备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等分散于各行业、各部门,资源不能实行统一调度,没有实现共享,这种状况不适应防空、防灾的客观要求,不利于紧急状态下的防空防灾行动,难以提高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效率。
 对策:节约资源,有效合理配置利用资源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民防体制改革的目的之一。针对民防资源分散低效的状况,应在建立民防体制的基础上,实现民防资源共享。一是建立民防信息网络,随时通报民防方面的信息,为民防指挥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信息保障,二是统一调度使用涉及民防方面的技术、人力、工程、通信、装备、资金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城市防空防灾能力,促进城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问题之五:人防部门定位不准
  人防系统进行民防改革,探索两防一体化之路,这是符合改革开放的基本原则,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也是适应国际民防大趋势的重要对应。但是在民防改革中,人防部门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自身的作用,直接关系到民防改革能否成功,民防体制建设能否保持正确方向。
  这几年在民防试点中,有的地方人防部门在增设民防局(办)后,积极性很高,什么事都想管,什么事都想试,结果是重点不突出,脱离了人防部门实际,成效并不大,民防改革深化不了;还有的地方人防部门在增设民防局(办)后,消极等待,无所作为,民防改革没有进展。

  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 ,应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当地驻军、武警组成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事故、灾害的应对工作。因此,人防系统进行民防改革,走两防一体化之路,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人防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人防资源优势,做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相关工作。一是参加民防体制和指挥机构(此点前面已作阐述),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应对工作。二是为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通信、警报保障。人防部门应充分发挥机动指挥、通信、警报、视频会议、应急指挥场所等资源的作用,保障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避难场所。人防部门建设了一定数量的疏散地域和人防工程,制定了疏散方案,并经常组织疏散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如需组织人员疏散,或为市民提供避难场所,人防部门可以在民防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自身优势,参与这些行动。四是依照人防法律法规,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行业组建有关专业分队,组织指导他们进行必要的训练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在民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适时调用这些队伍投入抢险救灾等方面的行动。五是做好相关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根据人防(民防)的职能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制订完善城市防空袭、应急行动、人员疏散、通信警报保障、人防工程保障、重要目标防护等方面的预案,结合预案组织必要的演练,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08-10-9 来源:马鞍山市人防办公室副主任: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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